人才培养与引进: 开展专业培训:支持直播平台、基地、网红联合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网红人才培养。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建立网红经济人才培养课程体系,邀请专家和企业家担任实训导师。如巴中市组织基层文旅工作者等 350 余人参加 “直播天府” 数字文旅新媒体技能培训活动。 举办赛事挖掘人才:举办全市网红直播大赛,挖掘优秀网红直播团队,培养本土直播带货和短视频达人。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: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,提供落户、居留、入学等便利化服务,吸引国内外优秀网红人才。建立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,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人才。 建设供应链服务体系: 组织选品对接活动:推动市内外网红主播与本地品牌产品对接合作,如朝阳市每年组织全市开展网红经济供应链选品对接活动超过 7 场。 培育特色网红品牌:依托地域文化、特色产业等优势,挖掘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红品牌,为其与知名电商平台搭建对接渠道。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: 支持网红直播基地建设: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聚集,为企业提供仓储物流、直播带货等综合服务。如广西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基地发挥产业聚集优势,推动直播产业集聚。 加强企业合作交流: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网红、专业服务机构合作,利用社交媒体提升企业关注度,带动企业发展。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: 打造网红商业街区:鼓励网红直播与商业街区融合发展,打造网红街区、网红商店,完善配套服务设施,以线上流量促进线下消费。 推动 “厂播” 模式:推广 “工厂直播” 新模式,推动网红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,建立供应链合作机制,助力生产制造企业提升竞争力。 开展 “村播” 助农: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资源,打造县域电商直播基地与 “村播学院”,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。 鼓励行业融合发展:整合文化旅游资源,通过网红直播等渠道宣传推广地标性景观、旅游景区等,鼓励景区等开展导购直播,打造文旅、体育类网红,促进网红经济与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行业的融合。 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:出台相关政策措施,从支持企业壮大网络零售、推动直播电商基建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。如锡林郭勒盟对符合条件的网红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,对通过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本地产品的企业,年销售额达 15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5 万元。 加强市场监管与规范: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商务、网信、公安等多部门协同,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、指导和监督,定期研究政策建议,解决重大问题。同时开展专项行动,整治违法违规行为,净化网络直播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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